网站编辑收钱发视频判一年半 曾收5万余好处费
2014-11-16 15:39 出处:
class="pictext" style="text-align: left;"> 京华时报讯(记者袁国礼)新浪网原视频编辑吴俊为“立二拆四”推荐、发布视频,并收取5万余元好处费。昨天,朝阳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吴俊有期徒刑一年半。
今年33岁的吴俊原是新浪网的一名视频编辑,他被指控多次接受尔玛天仙、尔玛互动公司委托,将视频《北京车展最美清洁工》《中国梦之声艾菲》《遇红灯,一女孩停车跳舞》等视频发到新浪网首页,并从中收取5万余元的好处费。
昨天,朝阳法院当庭宣判,吴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成立,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。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,接受尔玛天仙、尔玛互动公司委托,多次有偿删帖并收取费用7万余元,其非法经营罪成立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两人表示不上诉。
记者获悉,“立二拆四”(原名杨秀宇)非法经营案将于18日上午公开宣判,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将进行播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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